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

私有化的三种方式

 当私人公司经营至一定规模,计划筹集资金扩张业务并挂牌上市的时候,网络媒体与新闻都会有所报导,尤其是著名公司的上市新闻。新公司上市是风光的事,自然会大肆宣传。既然有私人公司想上市成为公众公司,与之相对的,肯定也有公众公司想要下市成为私人公司。只是下市往往会伴随负面消息,如公司经营不善而除牌下市,所以市场上只会听到别人谈论上市,几乎不会有人谈论下市。

但是在股市套利这件事上,套利机会比较常出现在即将私有化下市的公司身上,所以我们和其他投资人较为不同的是,我们不怎么聊上市,却很常在讨论下市。因为这是我们获利的方式。既然是获利的方式,我们就需要辨别宣布私有化下市的公司,他们所使用的私有化方式之差异。

私有化的方式有四种:全面收购、选择性资本回退、削减与偿还、撤销上市。

通常收购或下市计划是由公司的大股东所发起的,所谓的收购方,绝大部分时候和大股东是同一组人。在其他章节里我会交替时候这两个字眼,读者只要记得他们是同一组人就好。

1.全面收购(General Offer,简称GO):是收购方从自己的口袋里掏钱出来收购股票,不会动用到上市公司存放在银行户口里的钱。会有21-60天的收购期限,如果能累积到90%股份便能成功下市。

但是全面收购也分两种不同形式。一种是自愿性全面收购(Voluntary General Offer,简称VGO)是大股东自愿向所有股东提出收购。另一种叫做强制性全面收购(Mandatory General Offer,简称MGO),是新的大股东向原有股东一次性收购太多股权,进而触发交易所规定,必须向其他股东也发布同等条件的收购通知。

不论那种类型,只要收购方的持股不超过90%,股东们都有权力选择接受或拒绝这项收购。但如果收购方已经获取超过90%持股之后,就有权力强制收购那些不接受收购的股东的股票,最终将持股提高到100%。简单来说就是当大股东持有超过90%之后,小股东已经没有话语权。 


2.选择性资本回退(Selective Capital Repayment,简称SCR):收购方会用公司内部的现金来支付这笔款项给小股东,进而注销小股东们所持有的股票,所以叫做“选择性”。当所有小股东的股票被注销之后,大股东手上的股票数量不会被减少,百分比随之提高到100%,因为完成这项计划后,只剩下大股东手里拥有公司股票,其他人的股票均已被注销。

使用这个方式除牌下市是需要召开EGM股东会议,并且在所有议程(通常是1至2个)都被批准的情况下才能顺利执行。大股东所拥有的股票不可参与EGM投票。

需要特别注意的是,EGM的投票条件通常是需要参与投票的票数有75%投赞成,再加上EGM现场的反对人数不超过10%或者占比不可以超过非利益方总股东人数的10%。
(差别在于,一个是只用现场的投票人数对比,另一种是用公司总股东人数做对比,每间公司在这部分的条件都是随机其中一种,读者需要查看个别公司的公告来确认。)


3.自愿退市程序(Voluntary Withdrawal Listing):通常是大股东已经持股75%之后所建议的下市计划,会付特定的现金给小股东们。同样需要召开EGM股东会议获得批准才能进行,唯不同的是,大股东也可以参与EGM投票。因此只有10%的总股东人数选择反对,才能阻止私有化。是目前极为罕见的下市方式之一。

但少数情况下,和大股东持股无关,公司也可以提议自愿退市。例如本书稍后提到的环城控股,是把所有业务脱售,再把所有脱售所得都退还给股东,然后举办特别股东大会,启动自愿退市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